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校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管理程序,特补充有关说明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携带贴好的票据以及项目经费卡到科研处下账,如果项目结题报销另附带项目结题通知书。
2、务必将各项支出情况在支款凭条上分类填写清楚【如:资料费:××元、接待费××元、调研费××元、办公用品××元(附电脑小票)等】。
3、购买书籍需要提供书籍购置清单并附电脑小票。
4、根据财务的要求1000元以上的经费报销要求转账。
5、每周四全天候报销,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6、本学期报销时间从9月18日开始。
科研处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