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 训 资 料
一、主考指令
1.yl6809永利代码:42012。
2.考点负责人:漆腊应。
3.监考人员必须携带手表,核准时间,上午8:15(下午2:15)准时到监考试场对应的考场办公室报到,接受考点指示,认真阅读《监考员操作规程》。
4.发放、回收答题卡和试题册时应严格遵守《监考员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间、步骤。
5.上午9:00 ~ 11:20、下午3:00~5:20期间考生不得进场,也不得离场。
6.向所有考生示意试卷袋封口完好后,由试卷袋上方小心打开试卷袋,不得撕破备用封口舌头。
7.清理、保管好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册与封条,不得遗失。
8.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违纪舞弊,应收齐证据后,由一名监考教师将其带至本楼栋(J1-113,J2-112,J4-101)考场办公室接受处理。
9.严禁考生带走试题册和答题卡,如有发生立即追回。未追回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10.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理核对试卷、答题卡份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回考场办公室接受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检验后封装试卷,切勿装错袋。
11.监考教师不得携带手机,若有携带者,须在离开考场办公室前应将手机交考场办公室保管。
12. “听力考试”时段发现收听效果不好,立即报告楼层巡视员或者考务人员。
二、监考工作要点
1、试卷分为30份/袋(标准袋)和5份/袋(备用袋)两种包装规格。本次考试开始试卷袋外将加封一层防伪薄膜。试卷袋内包括: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共3部分。每袋均配有与试卷数量相等的答题卡1和答题卡2各一袋,红色密封条三张,用于密封试卷袋和两个答题卡袋。自本次考试开始试题册封底增加条形码粘贴条、姓名及准考证号填写栏,答题卡1内容及格式不变,答题卡2在原有内容及格式基础上增加试卷类型条形码粘贴框。
2、监考员向考生展示试卷密封完好后,即可拆开试卷,并对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数量进行清点,特别注意认真检查每份试题册封底条形码是否缺失。
3、考试题目在试题册上,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试题型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作文题目在答题卡1上,其余五部分的题目在试题册上。CET4监考员在9:00(CET6监考员在15:00)发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试题册发放时要背面向上放到考生桌子左上角,考生不得提前翻阅试题册或改变试题册放置位置; 考生除按原有要求填写(涂)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相关内容外,须将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2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试题册封底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在此过程中,监考员要指导并检查考生粘贴和填写情况,要特别注意条形码的粘贴情况,避免不贴或错贴的情况。第二部分即快速阅读题目部分在试题册上,考生9:40(CET6,15:40)方可翻阅试题册;9:55(CET6,15:55)收答题1,11:20(CET6,17:20)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
5、监考员除按原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涂)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后两位外,须将缺考考生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2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在试题册封底上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后两位。不得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加盖缺考章。
6、监考员甲将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分别清点完毕后交监考员乙复核无误后按顺序分别装入相应的试卷袋、答题卡1袋、答题卡2袋(包括缺考考生),同时填写试卷袋和答题卡袋上各项内容,并连同领取的各项材料一起交考务办公室。
7.监考员必须按《四(六)级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实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考场办公室。如发现考生考试违规或作弊,除在《四(六)级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背面)、试卷袋和答题卡上作记录外,还必须当场收集好证据、带考生到各楼栋违纪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理。
8.试卷袋封面上所列出的内容,监考员应使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齐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和试题册不得抽出,其缺考考生信息由监考员代填涂,并与其它考生的答题纸按顺序(由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装袋。监考员不得将缺考考生的试卷擅自启用,也不允许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和试题册替换填错、填废的其它考生的答题卡和试题册。
9.监考员须反复提醒考生不得将试题册和答题卡带出考场,如有发生,必须立即追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服从管理或概不上交者,按违规论处。
10.监考员发现考生将答题卡的考生个人信息内容填涂错误时,应当众要求考生纠正,切忌用手在考生试卷上指点或暗示;如考生写错考号、姓名的应当众给予口头提醒,并责成更正(提醒考生没有备用答题卡更换);如考生违规,应如实将相关情况写入考场记录单;对考生选择题填涂质量(如填涂黑度不尽一致等)监考员不得示意,不得做任何评论。
11.试卷启封后,监考员发现有试卷或答题卡数量不足、漏印、破损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经考点主考请示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启用考点备用试卷。
12.考试中出现考生文具(黑色签字笔或铅笔)无法正常使用时,监考员应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并帮考生解决。考场监考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通知本楼层考场工作人员协助解决。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不得推迟考试结束时间。
13.监考员要注意保持考场的安静,监听播音效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楼层巡视员及工作人员。
14.开考20分钟内应认真完成缺考登记工作,核对《大学英语×级考试(有照片和签名)》考生名册与《缺考考生记录》是否相符。
三、各院、系监考地点
我校本次全国大学英语4、6(3)级考试使用J1、J2栋教学楼,各院系及有关部门监考地点安排详见教务处网页上发布的《2012年06月四、六(三)级分教学楼监考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请各位监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培训资料,考场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凡监考不认真、不细致、不规范导致出现考场大面积违纪、违规和其他失误事实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